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秉承“德以明理、学以精工”的校训,形成了“勤奋、务实”的学风和“严谨、诚信”的校风,培养志向高远、基础扎实、体魄强健、心境恬美,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美术类)学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美术类考生。学校现有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参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当符合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我校不设美术类校考,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五、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术科成绩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2.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对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如按综合分投档,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否则,按如下计算公式计算综合进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总分=文化分*40%+美术分*60%。
若总分、专业志愿相同,按先术科后文化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文化课、专业课、专业志愿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我校美术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名额,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56-3622966
纪检监督电话:0756-3622718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bitzh.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zh.edu.cn
七、其他事项
1.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处。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招生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考生请注意浏览学校本科生招生网,学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