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1级新生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8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21级新生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我校对2021级优秀新生奖励。为规范奖励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励对:通过全日制普通高考被录取到我校,符合本法规定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报到和注册手续的计划内2021级新生。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按如下等级和方式予以奖励:            

一等奖:免除四100%学费;

二等奖:免除四50%学费。    

四条 合本办法定条件者,最多得四个学年的奖励(休学年份不计入其中)。如学生在三学年内修完全部学业,且符合续得奖励条件的,则可全额享受第四学年的奖励

第五条 一等奖申请条件:

(一) 除本条(二))项所列省份外的考: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 广东美术考生:综合投档排位高于本省3000名(含);

 其他部分省份标准如下:

序号

省份

科类

获得奖励成绩条件

1

北京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2

山东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3

海南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4

广东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5

河北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6

辽宁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7

福建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8

重庆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9

江苏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10

湖北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11

湖南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12

浙江

不分文理

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及以上

13

天津

不分文理

本科控制线上90分(含)

14

青海

本科控制线上90分(含)

本科控制线上70分(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