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港澳台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24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5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办学主体,是其重要延伸和战略组成。学校设有13个专业学院,现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6万人。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会计学(国际商务会计)、会计学(中美合作办学)与美国布莱恩特大学合作项目

招生计划:10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2.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3月1日至331日,其中31日至3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16日至331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具体报名地点和报名方式,请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发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三、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

5月21日至22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521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22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答题方式

2016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四、录取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的顺序进行,招生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五、入学报到

1.新生入学报到以加盖联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后,须在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备注:中美合作会计学专业,可同时获得布莱恩特大学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七、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3622966

学校网址: http://www.zhbit.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zhbit.com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6 

学校邮编:51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