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港澳台侨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称全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批次

(一)普通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分(其中,原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分,院校单见附件);

(二)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分;

(三)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分。

二、预科批次

预科院校文史、理工类:分(其中,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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